訴請離婚的條件有哪些?

訴請離婚的條件有哪些?
離婚分成協議離婚和裁判離婚,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於離婚的條件內容能達成合意,包括財產分配、監護權分配、撫養費與贍養費等等,都無爭議,雙方在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。但如果夫妻雙方都就離婚條件無法合意,此時,可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訴請離婚,由法院作為公正第三方對離婚做成判決,讓無法達成協議的兩人依判決離婚,但訴請離婚有一些法定的條件,讓本文一一介紹。

 

1. 重婚

離婚協議書,離婚程序,離婚證人,單親補助,保護令,侵害配偶權,通姦除罪化,贍養費,訴訟離婚,監護權,通姦,離婚財產分配,離婚協議,配偶權,收養,妨礙家庭,離婚手續,訴請離婚,扶養費,探視權,家暴保護令,驗傷單,離婚協議書怎麼寫,離婚訴訟,協議離婚,親權,妨害家庭,主要照顧者,調解庭,剩餘財產分配,共同監護,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,離婚監護權,扶養費行情,離婚登記,扶養費計算
重婚的定義

現行我國婚姻制度採取登記制,因此於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後,再與他人登記,即為重婚。因此現階段不容易構成重婚罪,在戶政聯繫系統一查即之,主要發生在過往我國婚姻制度採取儀式婚,有舉辦婚宴就生效,導致有些人辦完婚禮沒有登記,再與他人結婚。

 

2. 通姦


通姦已無刑事罪責但仍構成訴請離婚條件

通姦罪除罪化後,法院在民事賠償上逐步有增加賠償金額的趨勢,有關與配偶之人發生婚外性行為,無論是否為以金錢交易,或是基於私情發生的外遇行為,都屬於此款規範的範圍。

 

3. 對配偶身體或精神上虐待

離婚協議書,離婚程序,離婚證人,單親補助,保護令,侵害配偶權,通姦除罪化,贍養費,訴訟離婚,監護權,通姦,離婚財產分配,離婚協議,配偶權,收養,妨礙家庭,離婚手續,訴請離婚,扶養費,探視權,家暴保護令,驗傷單,離婚協議書怎麼寫,離婚訴訟,協議離婚,親權,妨害家庭,主要照顧者,調解庭,剩餘財產分配,共同監護,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,離婚監護權,扶養費行情,離婚登記,扶養費計算
家暴的定義

家庭暴力防治法,主要針對三項暴力事項為規範,一、精神上,二、肢體上,三、經濟上,有不法的騷擾、控制都屬於家庭暴力的定義。家庭暴力的定義,詳言之,每日奪命連環扣,或是出拳相向,每天說髒話,提供極少的生活費,使身心受到虐待,都屬於家庭暴力。


申請保護令

聲請保護令可以透過法院直接以書面遞狀,或是至管轄派出所通報保護令製作筆錄,選擇聲請人的範圍,例如是否包含目睹暴力的兒少,以及聲請的項目,包含遠離令、不得騷擾等。

 

4. 對配偶直系親屬身體或精神上虐待


家暴的定義

至於對於直系親屬的家庭暴力,也是屬於同居家人、一定親屬關係的身份為家庭暴力,例如對岳父岳母為傷害罪,就屬於本款規定的內容。


申請保護令

直系血親受到暴力相待後,可以至當地派出所報傷害罪同時聲請保護令,再將證明文件作為離婚事由。

 

5. 對配偶惡意遺棄


惡意遺棄的定義與舉例

惡意遺棄是指在無自救能力下,將夫妻之一方置之不顧,不過現今社會醫療發達,也有部分工作機會下,並非只要證明有離家的事實,就構成惡意遺棄,需要證明到沒有離去之人的經濟支援,就會陷入生死交關。

 

6. 意圖殺害配偶 

有意圖殺害,例如是拿菜刀對著配偶的頭砍過去,有可能有構成殺人未遂。

 

7. 配偶有不治之惡疾

離婚協議書,離婚程序,離婚證人,單親補助,保護令,侵害配偶權,通姦除罪化,贍養費,訴訟離婚,監護權,通姦,離婚財產分配,離婚協議,配偶權,收養,妨礙家庭,離婚手續,訴請離婚,扶養費,探視權,家暴保護令,驗傷單,離婚協議書怎麼寫,離婚訴訟,協議離婚,親權,妨害家庭,主要照顧者,調解庭,剩餘財產分配,共同監護,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,離婚監護權,扶養費行情,離婚登記,扶養費計算
不治之惡疾舉例

例如癌症、嚴重的性病等,但以實際法院案例,在處理夫妻扶持義務,與因為染上惡疾就可主張離去之間,有一定判斷上的難度,也就是在認定是不是不治之惡疾,腦中風就可離去,還有待個案解釋。

 

8. 配偶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


重大不治精神病舉例

精神疾病,例如已經送到療養院或強制送醫階段,雙方對於維持婚姻的可能,已趨近於零,因此可檢附療養院或強制送醫的紀錄,作為證據。

 

9. 配偶生死不明超過三年


民法對於失蹤的人口的認定

失蹤人口滿七年以上為民法第8條規定,但如果是特殊災難例如空難,則縮短為1年以上。

 

10. 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者

離婚協議書,離婚程序,離婚證人,單親補助,保護令,侵害配偶權,通姦除罪化,贍養費,訴訟離婚,監護權,通姦,離婚財產分配,離婚協議,配偶權,收養,妨礙家庭,離婚手續,訴請離婚,扶養費,探視權,家暴保護令,驗傷單,離婚協議書怎麼寫,離婚訴訟,協議離婚,親權,妨害家庭,主要照顧者,調解庭,剩餘財產分配,共同監護,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,離婚監護權,扶養費行情,離婚登記,扶養費計算

一方可以提出故意犯罪的判決,做為離婚理由,例如違反槍砲彈藥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過法院判決故意、且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 

11. 其他重大事由且難以維持婚姻


對於其他重大事由法院的判決有哪些

例如雙方實際上分居已達二年以上,雙方共同生活的可能性很少,或是一方與第三人雖沒有性行為,但有超越一般正常社交往來的外遇行為,也算是重大事由,法官也會參考雙方在法庭上是否專門以攻擊他方為主軸,而無互信互愛的可能,作為判斷依據。

Reading next

離婚協議書必要內容有哪些?